中新網甘肅新聞5月13日電 (通訊員 王文飛)出租、買賣銀行卡就能輕松“賺錢”?遇到這樣的“好事”你可千萬別動心,因為這是觸犯法律的犯罪行為。近日,靈臺縣公安局打掉“幫信”犯罪團伙1個,抓獲犯罪嫌疑人3名,為“破冰2022”再添戰果。
今年3月份,靈臺縣公安局網安大隊在核查“斷卡”線索時,發現多條涉案線索均指向轄區居民姚某某,網安大隊立即成立專案組對此線索開展偵查。
3月10日,犯罪嫌疑人姚某某落網后,民警發現姚某某背后隱藏著一個洗錢犯罪團伙,該團伙為“上下線”運作模式,姚某某僅為該團伙的“下線”人員。專案民警深入研判、抽絲剝繭、循線出擊,摸清了該洗錢犯罪團伙的組織架構,確定了嫌疑人的真實身份和隱匿地點。
4月22日,在西安警方的大力協助下,專案民警在西安市灞橋區將姚某某上線伍某某抓獲。經突審,伍某某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,并如實交代了其上線趙某。民警循線出擊,發現趙某在長沙市活動,隨即轉戰長沙,于4月26日在長沙市雨花區將犯罪嫌疑人趙某抓捕歸案。
經查,2022年初,犯罪嫌疑人趙某為謀取利益,利用網絡平臺相繼雇傭發展伍某某、姚某某,買賣多張銀行卡,在西安、長沙等地參與轉賬洗錢操作,采取層層抽成的方式,形成鏈條式作案,累計涉案金額高達120余萬元。趙某非法獲利3萬余元、伍某某非法獲利1.1萬元,姚某某非法獲利1.3萬元。
目前,犯罪嫌疑人趙某、伍某某、姚某某因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已被靈臺警方采取強制措施,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。
警方提醒:居民務必要保護好個人信息,不出借、出售、出租自己的身份證、銀行卡、手機卡等。同時,為他人實施信息網絡犯罪提供廣告推廣服務、支付結算服務、開辦銀行卡、買賣身份證件、銀行卡、手機卡等行為,均涉嫌違法犯罪。(完)
【編輯:杜萍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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